永登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健康   2024-07-2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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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2024年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公告



根据甘肃省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现将我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首贷: 7月29日——9月20日

续贷:7月29日——8月30日

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受理贷款业务,请贷款学生及家长提前安排办理时间。

二、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永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城关镇纬三路教育大厦一楼教育便民服务大厅 0931-6415221)

乡镇下沉办理地点:(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龙泉寺镇中心校(联系人:达校长   13919789189)

武胜驿镇中心校(联系人:高校长   17789664856)

河桥镇中心校  (联系人:苏校长   13919102365)

三、贷款政策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其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首贷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含录取信息页)(在校生为《学生证》签注页,如《学生证》丢失,可提供《学生在校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该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认定表)

续贷材料现场受理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

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对于确有需要的,可以顶额办理。

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还本宽限期为5年。

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四、办理流程

首贷

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使用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或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sls.cdb.com.cn)注册后登陆→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携带所需村料和共同借款人到办理点办理,开学报到后及时将《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并督促高校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续贷

使用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或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贷款申请信息→选择远程受理→资助中心审核→学生打印合同与《受理证明》。开学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并督促高校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办理贷款业务的学生和家长要严格按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进入办事大厅时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大厅办事人员过多时,可能会采取限流措施,请自觉排队等候。

2.原则上建议“续贷”学生线上远程办理,减少现场办理人员聚集。

3.首次贷款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在合同上签字。

4.由于县区区域调整,中川镇、秦川镇、上川镇助学贷款现由皋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0931-5723660)。

六、联系电话             

永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0931-6415221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

95593

支付宝服务热线

95188

平安银行服务热线

95511-3

交通银行服务热线

95559         


                        永登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2日      

  


来源:永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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