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截图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干部,怎么激励干部、如何能上能下,始终是保持干部队伍战斗力、关乎兴衰成败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为充分调动激发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西安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精准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激励党员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进一步完善相关纪律条款,积极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干事创业环境。
当前,西安聚力“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问题难解,很多工作没有实践经验可供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许多“老大难”问题随着形势的变化衍生出不少新问题,如同“拦路虎”“绊脚石”。这就需要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充分发扬斗争精神,进一步增强防风险、攻难关、迎挑战、抗打压能力,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向利益藩篱宣战,切实把明确的目标、部署的任务立在心间、抓在手中。
“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善者不疵细瑕。”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只有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才能让改革永不停顿、创新永无止境,各项事业才能前进。保护好干部积极性,破解改革困境,让他们敢出头、能出头、出对头,才能更好地展示新作为、实现新目标。为此,《措施》中提出,要精准实施容错纠错,将容错机制嵌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各环节,精准区分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
好的政策要达到好的效果,还需要在实践中抓好执行和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树立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的意识,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四个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六个要件”,对干部的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区分清楚是出于公心还是缘于私利,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容错纠错正负面清单,真正做到敢容、会容、善容,切实解决一些干部怕担责、怕出错,不敢为、不敢试等问题,推动形成支持改革、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激励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大胆作为。同时也要对那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在工作中胡作非为、徇私枉法、谋取私利的,亮出“警示牌”,拉响“警报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党纪国法的手段让那些想着把容错纠错机制当作“救命稻草”的人彻底死心。
“精准实施容错纠错”仅是《措施》中的一项,其他还包括“科学甄别信访举报”“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做实回访教育”等,明确指出对一般工作失误或轻微违纪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实际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坚持批评教育为主;严格规范问责程序,防止问下不问上,防止“陪同式”“轮流式”问责乱象等,这些保障机制不仅为敢闯敢试、锐意进取的干部提供更多底气,更能为干部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消除后顾之忧,营造“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良好风气和山清水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新时代要有新担当。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查处腐败分子是政绩,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也是政绩”的理念,精准定性量纪执法,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大胆探索实践,更好地激发干部担当的精神、干事的激情、改革的热情,凝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磅礴力量,为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阎良区纪委监委 黄荣荣)
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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