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因为取得提前开具的发票并抵扣被税局罚款了!提前开票怎么做账?有什么风险?快跟小编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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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提前开票并抵扣
定偷税!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G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税三稽罚﹝2024﹞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16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
罚款金额11.93536万元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你公司取得***线缆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开票日期2023年1月30日,金额1,774,115.02元,税额230,634.98元,价税合计金额2,004,750.00元,2023年2月7日已认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以上发票涉及交易还未发生,你公司要求***线缆有限公司开具发票并入账核算的行为属偷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税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37条项违法行为第一档裁量基准“五年内首次发生,配合检查、调查,在检查、调查期间主动补缴税款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的罚款”的规定,你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预缴了本次查补全部税款。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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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开票,
如何做账报税?
首先,虽然发票已经开具,但产品没有交付,也没有经济利益流入,“风险报酬转移”和“控制权转移”统统不符合,所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这种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不需要确认收入。
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规定,先开具发票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所以,增值税还是要申报缴纳的。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规定:
缴纳增值税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客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会计口径收入会出现不一致,属于正常情况,只需要准备购销合同复印件、文字说明等资料,供税务机关核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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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收入与所得税收入必须一致吗?
根据税局的回复,给大家总结如下:
1、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原则不同:
2、由于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收入确认的条件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如果公司仅收取预付款,不具备上述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未确认收入导致的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属于合理差异。
3、尽管两者不一致属于正常情况,但两税收入不一致属于税务预警指标,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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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收入不一致的预警指标怎么算?
稽查的数据对比来源在哪?
一、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收入的预警值
企业所得税收入小于增值税销售额的部分占比超过10%
即(增值税销售额-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值税销售额>10%
二、稽查数据对比来源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行营业收入金额,(包括会计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纳税调增收入-纳税调减收入
2、增值税收入
(1) 一般纳税人:
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销售额累计数,包括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免抵退办法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等四项收入:
(2)小规模纳税人
12月份销售额的累计数,下图所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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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自查18个风险点
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梅松讲税,为税台网旗下致力于打造税务精品内容的团队,服务内容包括:文章、课程、图片、图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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