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检验,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就医时间,降低诊疗费用,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度和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2024年度检查检验结果线下互认的范围和项目。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什么?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
互认条件
互认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在通过相应互认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下,在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能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予以互认,不再进行重复检验检查。
全县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上高人民医院、上高中医院、上高妇幼保健院)间实施医学检验检查、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同时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认可。
附件:上高2024年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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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1)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
(2)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检验检查结果容易产生较大变化,
且对疾病诊断有一定影响的;
(3)既往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4)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5)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
(6)重新复查检验检查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7)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8)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
(9)特殊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复查的;
(10)患者提供检验检查资料不完整的。
1.提高医疗效率。减少患者因重复检查而耗费的时间,让患者能更快地进入后续诊疗环节。
2.降低医疗费用。避免患者为相同的检查项目多次付费,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一些价格较高的检查。
3.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节省医院的检查设备资源和人力,使医疗资源能够更有效的分配,让医疗系统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其他更急需的医疗服务环节。
检验结果互认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患者的重复检查负担,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检验结果互认机制,扩大实施范围,提高互认效率和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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