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快破电缆被盗案
(刘某指认现场图片)
目前,刘某已被上高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火速出击 找回手机
11月11日中午12时许
一对母女骑着电动车
来到新界埠镇派出所寻求帮助
“警察同志,请问你们这里可以给手机定位吗?我女儿的手机丢了,里面有重要的资料,而且还有钱,担心会被人转走”
“别急,您慢慢说,我们看看能不能帮您找回。”
“我们是隔壁高安的,从上高回家的路上手机丢了,找了一路都没有找到,于是想到了来找你们求助。”
吴女士及其母亲连连对民警表示感谢
“多亏了警察同志!不然我手机里面的资料和照片都没了!感谢你们大中午的辛苦帮助我们找手机!”
“不客气,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警方温馨提示
为人民服务,从来不是空话
上高公安始终用心用情
持续关注民生小事
做好为民服务每件事
为他们点赞!
扫码关注“云上高”官方APP
(下载量达17万)
2024年第1977期
▼点下方,关注“上高之声”获取最新资讯!
感谢你的每一次阅读
点亮“在看”+“点赞”,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