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剑4号丨警银联动齐发力 成功拦截20万

政务   2024-12-09 20:11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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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砺剑4号”冬季打防专项行动中,新安县公安局聚焦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变化新特点,做实主动警务、预防警务,不断推进“警银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打造闭环式预警劝阻模式,进一步提升打击电诈犯罪和预警拦截工作质效,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新安县公安局通过“警银联动”机制,在柜台成功拦截一笔20余万元涉案资金,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12月4日13时许,中国农业银行新安支行网点前台工作人员在接待一名客户时,该客户戴某准备取款20余万元为工人付工资,在进一步询问工作单位及其他信息时,戴某神色慌张、含糊其辞,不能准确出示相关信息,工作人员立即通过“警银联动”机制上报线索。

 接到线索后,县局反诈中心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询问,戴某无法讲明资金的来龙去脉,有重大涉诈嫌疑。经进一步核实,戴某交代自己下载了某APP,在APP中“客服专员”承诺其按照要求提供银行卡接收资金并取现,就能获得相应的“扶贫资金” ,戴某遂按照对方提供的流程进行操作,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在银行卡进账后又到银行柜台编造虚假理由进行取现。同时,戴某又供述出同伙林某,民警迅速出击,将在周边接应的林某抓获。目前,戴某、林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只是帮人取个钱     
 怎么还犯了法呢?  
什么是“取款手”呢?

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在诈骗钱财时

往往会让受害人

将钱款打入某个指定账户

隐匿于幕后的他们

需要“取款手”帮忙取现

所谓的“取款手”

又被诈骗团伙称为“车手”“马仔”

是指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

专门负责实施取款

转移赃款的中间人

帮助诈骗团伙达到赃款洗白的目的

并从中赚取佣金

警方在此提醒

切勿因眼前小利

而为不法分子取现洗钱

更不要出租、出借、出售

个人银行卡、电话卡

新安公安

持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的严打高压态势

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供稿:刑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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