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702套,开始登记!
文摘
2025-01-07 11:11
浙江
好消息!
临平区公共租赁住房
2025年第1期
实物配租开始登记,
面向临平区公租房货币补贴
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且
剩余保障期限3个月(含)以上的家庭。
登记时间为
2025年1月6日至1月22日。
房源涉及8个小区、702套。
本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登记家庭范围为临平区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且剩余保障期限3个月(含)以上的家庭。包括第一档,社会救助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城镇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第二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四档,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备注: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在货币补贴转实物申请时由系统自行查询判断。
1.观棠明月府: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文苑路与红领巾路交叉口西北侧,共计房源31套,均为二居室(65平方米)。2.时代悦章府:位于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香岸路26号,共计房源129套,其中一居室(46-56平方米)115套;二居室(62平方米)14套。3.望梅华庭:位于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香岸路32号,共计房源161套,其中一居室(53平方米)80套;二居室(68平方米)81套。4.月映咏荷园:位于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新洲路与长宁路交叉口西北角,共计房源96套,其中一居室(55平方米)32套;二居室(69平方米)64套。5.风荷叠翠府:位于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风荷路与振兴路交汇处东北侧,共计房源55套,其中一居室(55平方米)22套;二居室(68平方米)33套。6.月映星语园:位于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宝旋路91号,共计房源161套,其中一居室(59平方米)46套;二居室(69平方米)115套。7.源翠府: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崇杭街第一小学东侧,共计房源30套,均为二居室(70平方米)。8.秋实宸悦居:位于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崇杭街北侧,共计房源39套,均为二居室(70平方米)。
备注:第一、二档,单人户和两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36平方米,三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45平方米,四人及以上户享受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第三、四档,单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36平方米,两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45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户享受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
登记时间:2025年1月6日至1月22日(如需线下提交材料,提交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登记方式:申请家庭可由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搜索“临小住”,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报名登记”模块,点击“确认登记”进行在线登记。也可由主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临平区市民之家(临平区南大街265号)1楼C20窗口进行线下填表登记。
1月22日17:00前已提交货币补贴保障资格申请材料,但尚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可在本期实物配租报名期间到市民之家1楼C20窗口线下填报报名材料。登记结束后,将予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告知。区住建局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家庭名单进行公示。本次集中配租后剩余房源,自3月1日起开展常态化配租。报名登记方式同上。
纳入选房范围的家庭中有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保障,优先保障家庭纳入第一批摇号选房:1.经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3.家庭成员中有患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的人员,并持有残疾证; 4.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及“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6.符合市住保房管局《关于完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告》(2022年8月5日) 相关认定条件的三孩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7.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以上材料申请人需于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临平区市民之家1楼C20窗口进行审核。
登记公示结束后,由杭州临平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租房公司)组织摇号选房。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分批次进行摇号选房,批次顺序如下:一人户家庭可申请一居室,二人(含)以上户家庭可申请所有户型。由公租房公司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委托公证处进行公证摇号和选房,公告和摇号选房结果在“临平住建”微信公众号公布。选房时间预计2月上旬,入住时间预计3月,其他相关事项由公租房公司另行通知。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本期项目登记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项目实物配租,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不影响日后实物配租登记。2.参与本项目登记但未纳入选房范围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继续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不影响日后其他项目实物配租登记。3.纳入本项目选房范围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配租前可继续领取货币补贴,配租后自租赁合同生效当月起停发补贴,其保障资格由货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的保障期限合并计算。4.纳入本项目选房范围的保障家庭,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单方面违约退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货币补贴次月起停发,并计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且两年内不得享受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5.保障家庭在选定房源后,可选择该房源是否配备软装,软装含床、沙发、茶几、餐桌、餐椅、鞋柜、衣柜、窗帘、空调、油烟机、燃气灶具。选择配备软装房源,软装使用费需另行按月支付(不含在租金内),一居室软装使用费180元/月,二居室软装使用费265元/月。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