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福贡县公安局子里甲边境派出所民警入户走访中发现,辖区周边某地有疑似野生大麻原植物50余株。
获悉此情况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现场比对辨认。经查看,发现整片植物处于无规律生长状态,现场无人工种植迹象,属于自然生长,确属野生毒品原植物大麻。随即,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进行铲除。同时,向周边群众普及毒品危害、毒品原植物特征及禁种铲毒相关法律知识并叮嘱周边群众,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
警方提示:
私自种植大麻、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若发现身边有人种植大麻等违禁植物,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审 核:范金花
责 编:和晓梅
编 辑:杨 芬
供 稿:子里甲边境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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