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 选 公 告

时事   2024-10-20 14:47   江苏  

如皋市商务局发布

关于开展2024年

“苏新消费·绿色节能家电以旧换新”

专项活动

第四批家电销售企业遴选的公告


根据省商务厅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市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容参与企业、扩大销售渠道,现对我市全市范围内家电销售企业开展第四批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本次活动可享受补贴的为符合能耗(水效)要求的以下24类家电商品:


电脑(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不包括平板)、电视机(含投影仪)、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调)、热水器(含壁挂炉、小厨宝)、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含电压力锅)、电风扇、家用冰吧、洗碗机、净水器、智能马桶(含马桶盖)、干衣机、扫地机器人、洗地机、吸尘器、消毒柜、蒸烤箱(包含电蒸箱、电烤箱、蒸烤一体机)和挂烫机。


二、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自愿报名参与活动,按要求如实提供企业信息,具有良好的征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为当地经济增长、社零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2.依法缴纳税收,依法诚信经营,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4.同意与公开遴选确定的支付结算平台签订协议,对接完成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能够实现支付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并在支付结果及记录中显示。

5.具有规范的财务、销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统,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电子台账,可进行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

6.具备完善的物流配送、售后服务能力、家电回收体系,满足消费者以旧换新、退换货等消费需求。

7.线下企业应当是本市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经过登记注册的直营门店(门店营业执照与经营主体一致)。线上企业应当是本市登记注册的自营类电子商务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稳定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线上发放、验证核销和开具销售发票的能力,并开设江苏活动专区,在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

8.承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相关诉求纠纷。


三、企业参与活动基本规则


1.补贴商品仅开具个人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型号等。

2.建立销售、以旧换新、送货配送等电子台账,提前针对性地组织员工开展政策实施业务操作培训,确保员工可熟练操作。

3.做好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宣传工作,包括门店现场物料设计、露出,户外媒体广告、自媒体广告、商圈和社区活动等。

4.组织安排货源,保证消费者30天内送货需求。

5.销售补贴范围内的家电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该商品最近三个月内最高成交价格或线上同型号价格。

6.开设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绿色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以旧换新补贴。

7.配合政府部门、支付结算平台、审计机构对活动进行跟踪审计,提供台账、发票、订单信息、配送信息、顾客信息等。

8.坚持诚信经营,对零售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负责,经营中不得采用先涨价后折扣等手段欺骗消费者,杜绝在经营活动中出现骗补、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9.如发生退货情形,补贴资金应退回专项账户。

10.2025年1月15日前已销未提的商品视同未销售,由企业退还补贴资金,在2025年1月31日前退回专项活动账户;企业应向消费者做好沟通解释,避免产生舆情。


四、报名时间与电话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

0513-87653560


如皋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0日




来源丨如皋商务发布
编辑|唐艳云  华   烨
校对|臧奕冬  邓天伟
审核|何   军  孙增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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