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新一批地方标准。由石嘴山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起草、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批准发布的《自治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标准》(DB64/T 2036—2024)名列其中,该地方标准将于2025年1月12日正式实施。
石嘴山市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委托制定《自治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标准》地方标准以来,成立了标准编制起草组,在实地调研区内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总结我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自治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标准》。
该标准共七章,涵盖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创建原则、创建条件、创建程序、监测管理七个方面的内容,对自治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创建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该标准提出示范性家庭农场宜遵循“自愿建设、自主经营;科学规划、布局合理;遵守法规,规范管理;规模适度、生态循环”的创建原则,细化示范性家庭农场应符合“经营规模、设施建设、技术应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示范带动”等方面的创建条件,明确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创建程序以及监测管理。该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管理工作,着力发挥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供稿 / 董明华
责编 / 王晓斌
审核 / 刘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