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全面落实好《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我市按照“先付后补、自主申报、逐级审核、据实结算”贴息流程,积极开展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促进全市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策引领
我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响应,迅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专项工作方案》,详细了解现代设施农业贴息贷款政策和农业农村部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操作程序,确保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贴息政策在激励、引导、扶持等方面的作用。
广泛开展宣传
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向县区发布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政策,通过下乡入户、电话、微信等多渠道宣传解读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农业经营主体等准确理解掌握政策,使全市从事现代设施农业领域的经营主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充分调动参与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农户等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投入到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中,在全市上下营造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和设施农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积极组织申报
组织符合条件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贴息申报。本次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主要采取“地方补贴、中央补助”的方式;贴息范围包括:建设主体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货款,不包括日常经营周转性货款;贴息对象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严格审核把关
今年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对三县区上报的上年度贴息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具体项目贴息金额、贷款规模、所属领域、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主体、投资规模等基础情况和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汇总表等表格严格把关,仔细审查,确保资料详实准确。
高效率落实贴息
本次贷款贴息全市共统计上报设施渔业、畜牧业、种植业和冷链物流领域贴息新型经营主体共计23家,其中:平罗县22家,惠农区1家,符合条件的贷款金额101463万元,核定贴息金额495.51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贴息396.4万元,自治区贴息69.37万元,县级配套贴息29.73万元。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政策宣传、抓好监督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金融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中的“血脉”作用,积极推动建立政府投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多层次、多元化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投入机制,助力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