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的REACH制度

文摘   2024-12-10 22:55   河南  

欧洲REACH制度:

最早实行REACH制度的是欧盟,欧盟REACH法规的全称是“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即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同时促进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欧盟REACH法规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并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欧盟REACH法规规定,企业需为在欧盟境内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化学物质 (物质本身,混合物中的物质或物品中有意释放的物质) 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 提交注册,否则该企业将不得在欧盟范围内继续制造,进口或销售该化学品。除此之外,针对部分注册物质法规中还规定了需要继续履行评估、通报/授权、限制的义务。

根据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欧盟REACH法规的相关规定,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GLP实验室出具的安全性评价数据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方可在欧洲市场销售。

在欧盟REACH法规下,管辖的核心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REACH法令涉及的不仅是化学品的生产商,还囊括了进口商、下游产业等多个领域,包括广泛应用化学品的轻工、机电和纺织行业等。要求年产量超过1吨的所有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品及应用于各种产品中的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其基本信息,对年制造量或进口量大于或等于10吨的化学品和化学物质还应进行化学安全评估并完成安全报告。

中国有REACH制度

该法规于202161日正式实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被称为中国的REACH,这是中国首次对在中国境内生产和进口的化学品进行系统管理的一部法规。主要参考了欧盟的REACH法规,适用于消费品,包括产品的组件、零部件、配件、包装和使用说明等

中国reach制度与欧盟REACH法规的区别

虽然中国的reach制度参考了欧盟的REACH法规,但中国的reach制度更侧重于国内生产和进口的化学品管理,而欧盟的REACH法规则涉及全球范围内的化学品管理REACH是欧盟的法规,具有法律效力,而中国的GB/T 39498-2020是推荐性标准,需要进一步转化成本国的法律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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