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即将到来,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天门执法大队联合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商户明码标价行为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价格欺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景区消费环境。
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深入辖区经营场所,重点检查商户是否在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是否切实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内容真实明确等情况,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自觉维护景区价格秩序。
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一商户多次违反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在商户初次违反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但是商户并未按期进行整改,再次发现商户摆放的商品未明码标价时,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取证,该案件现已进入立案处罚程序。
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天门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景区市场价格稳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景区消费环境。
泰山晚报(微信号:taishanwanbao)编辑制作
记者:刘小东
编辑:马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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