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泰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寻找一名被执行人下落,详情如下: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蒋永强与被执行人张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悬赏人:张峰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7091119800429****
籍贯: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
出生日期:1980年4月29日
民族:汉族
住所详细地址:省庄镇羊东村211号
执行标的:59455元
执行依据:(2020)鲁0902民初5420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本院依据举报人所提供线索找到被悬赏人,并且案件执行完毕,将给予举报人2000元现金奖励。
举报电话:0538-8625182
举报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人:李法官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5日
泰山晚报(微信号:taishanwanbao)编辑制作
来源: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编辑:周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