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是人们使用频繁的特种设备
使用不当容易导致损坏
也容易引起多方纠纷
奥一新闻了解到,近期,“宜和居”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成功调解了龙城街道某小区一起楼栋电梯损坏维修费引起的纠纷。这是龙岗区人民法院与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成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以来,受理的首宗矛盾纠纷,最终,业主、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公司三方于调解当日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就地高效化解纠纷。
深夜漏水致三台电梯受损
三方对维修费用意见不一
8月末的一个深夜,龙城街道某小区一业主家厨房水阀出现漏水。由于家中没人,漏水从屋内漫出流向屋外的三台电梯,导致电梯出现故障。
次日清晨5时,保洁员在打扫卫生时发现电梯出现异常,通知物业工程部排查原因。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赶到后,立即通知漏水业主回家关闭水阀,并联系电梯维保公司紧急维修。直至第二天深夜,三台电梯的抢修工作陆续完成。
事后,电梯维保公司核算出三台电梯的维修费用共计5.7万余元,要求相关方支付,不料三方均对维修费用意见不一。
“电梯损坏是业主家中漏水所致,应当由业主承担这笔费用。”物业公司负责人说道。
该业主表示,“漏水是我们的问题,但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义务才导致电梯进一步严重损坏,物业公司也应当承担责任。且这三台电梯使用已逾10年,本身就存在问题,因此事故责任不应全部归于此次漏水。”业主要求对此次维修进行鉴定检测,重新确定具体的维修金额。
电梯维保公司则认为,“发现漏水后,我们连夜抢修3台电梯,相关耗材、人力物力投入较多,合理费用就是5.7万余元,并不是虚高或是徒增。”面对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争论,电梯维保公司对维修费用保持原有意见。
纠纷发生后,社区及街道多次组织调解无果,龙城街道请求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协助化解。“宜和居”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旨在整合调解资源,加强法院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各方面联动,搭建起物业公司和广大业主高效解纷的“畅联桥”。
法官设身处地促调解
解三方芥蒂化心结
10月18日上午,业主、物业及电梯维保公司三方当事人及街道、社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到“宜和居”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在调处团队法官组织下进行调解。
一看到法官,三方当事人纷纷倒起了“苦水”。在听完各方陈述后,承办法官全面分析了整个事件:对于业主而言,此次漏水纯属意外,而且其房屋同样因为泡水导致损坏,若漏水发生在白天,就不会出现这么大的损失;对于物业公司而言,由于漏水发生在深夜,其未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排查也情有可原;对于电梯维保公司而言,其在接到物业公司的通知后,为了保障整栋楼业主的出行,加班加点进行抢修,相关费用理应得到支付。
通过法官的耐心引导和全力协调,三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分歧,愿意对电梯维修费用的分担进行调解。
“退一步海阔天空,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是受法律保护的。”承办法官说道,“物业是咱们小区的‘大管家’,电梯维保公司又是小区的长期合作伙伴,大家都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为了长远相处,大家都各退一步,有助于咱们小区建设宜居幸福家园。”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积极调解,持续用情说理、用心释法,终于促使三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电梯维保公司适当减免维修费用,业主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公司承担次要责任。业主与物业公司当天即向电梯维保公司支付维修费用,三方握手言和,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
物业纠纷一头牵动广大业主的生活幸福指数,一头影响物业企业的营商环境,如何妥善处理好物业纠纷是人民法院重要的民生课题。接下来,龙岗区人民法院将以物业调处中心为平台,继续深耕物业纠纷的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对物业服务市场的规范和价值引领作用,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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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龙岗区人民法院
编辑:杨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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