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退休老人被撞后索赔误工费,深圳法院:支持!

时事   2024-11-16 16:13   广东  


仍在工作的退休老人

遇到交通事故后受伤

能索赔误工费吗?


这不,林伯就为此告上了法院,他在车祸中受伤住院,索赔医疗费、维修费等损失,对方车主没有异议,但对于误工费,双方争议大,对方认为林伯在事故发生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林伯却认为自己虽然退休了但还在工作,理应赔偿因事故导致自身减少的误工收入。


近日,本案经深圳宝安法院审理后,认定误工费的核心在于补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实际收入减少,而非基于受害者的年龄进行区分。


创意图片,图源IC photo


案件起因

驾车不慎致老伯入院

是否要赔误工费存分歧


2022年10月底,汪某驾驶汽车不慎与林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林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汪某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林某负次要责任。汪某在A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且事故发生在承保期限内。


事故发生后,林某因伤势严重入院。经为期两周治疗出院后,林某为保障个人权益,向法院起诉,要求汪某和A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维修费和误工费等费用。


对于林某主张的除误工费之外的损失,双方基本无争议,但由于事故发生时,林某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对于误工费的赔付存在较大分歧


法院审理

误工费并非基于

受害者年龄进行区分


深圳宝安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些条款未对误工费的支付设置年龄门槛,条款本身强调的是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实际收入减少应得到赔偿。误工费的核心在于补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实际收入减少,而非基于受害者的年龄进行区分。


虽然林某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合林某提交的微信收入账单和其建筑临时工的性质,法院认为通过微信支付劳动报酬符合常理,对林某仍从事有偿社会劳动,事故导致误工收入减少的主张和要求支付适当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为此,法院依法判决A保险公司赔偿林某医疗费、维修费和误工费等费用。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创意图片,图源IC photo


法院指出,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其中并没有对受害者的年龄进行限制。


退休年龄并不是劳动终止的标志。法院提醒,只要个人仍有劳动能力并从事有偿社会劳动,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收入减少理应得到赔偿。同时,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报警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赔偿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保险公司也应积极履行赔偿责任,确保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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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卢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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