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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强,男,汉族,生于1981年4月,陆良县龙海乡大新村村委会刘家窝村村民。这样一位朴实的农民,在2011年发生了一件见义勇为的小事,改变了他的一生。
2011年12月,在龙海乡核桃村集镇上,一名女性发现自己的钱被偷,大喊捉贼,并向过往群众求助,正在赶集的村民刘克强看到后,挺身而出,帮助女子追讨小偷,追讨过程中被持刀小偷砍伤左臂,刘克强失血过多倒在血泊中,并先后送往陆良县城、昆明住院治疗,在昆明四十三医院被诊断为左上臂刀刺伤伴神经血管损伤、左前臂腱膜室综合征、左肱动脉断裂、左尺神经断裂。
刘克强先后自费花费一两万元医药费治疗,家庭收入拮据的刘克强,在自行垫付了医药费后,最终因条件困难,选择出院,而他也因为这次救人,落下了终生伤残,2012年只有32岁,正直壮年的刘克强,成了一位残疾人,他的左手,再也无法伸直。
作为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刘克强以种田为生,因为左手的残疾,他无法承担过重体力活,他也担忧家人今后的生活,但是,刘克强说,如果再回到那个时刻,他也还是会挺身站出来,帮助别人。
刘克强于2013年3月,被曲靖市人民政府授予2012年度“曲靖市见义勇为公民”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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