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87期)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8月21日,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临清市经一路陈氏风味斋饭店采购的葱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9月14日本局收到山东匠造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临清市经一路陈氏风味斋饭店被抽检葱的检验报告NO:BGZF20240822-037,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噻虫嗪(mg/kg):标准指标:≤0.3,实测值0.9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4年9月18日,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单位送达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告知书》等文书,要求该单位立即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发布食品安全隐患公告。
(三)调查处置情况。临清市经一路陈氏风味斋饭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葱及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7.2元;3、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合计5067.2元。
按照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临清市老街蔬菜店进行了原因排查,并限期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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