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12月11日下午,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马鞍山市教育局召开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直管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市直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市检察院获聘法治副校长及相关市直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未检办主任张敏解读《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马鞍山市教育局 关于聘任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直管民办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教育局德育办主任刘浩宣读了法治副校长名册,各市直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向获聘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任证书。
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东方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苏帼宾作为获聘法治副校长代表,表示未来将从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责、积极拓展法治教育路径及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三方面履职,以法治之力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红星中学党委书记卢丙对作为市直学校代表,表示学校未来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与市检察院围绕法治教育开展紧密合作,共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青山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青山对市检察院加入市直学校法治教育的法治副校长们表示欢迎,并希望市直学校能够珍惜并把握好机会,为法治副校长履职创造有力的条件。同时,希望获聘法治副校长能够发挥自身专业能力为提升学校师生法治素养,依法治校贡献更多的力量。市教育局也将全面支持法治副校长履职及学校提升法治教育工作,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作用。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洪明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洪明介绍了我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工作开展情况,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未检工作的要求,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升势头。作为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坚决扛起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责任,依法协助学校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获聘的法治副校长应当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责,承担好这份光荣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