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宁强又一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政务   2024-11-14 10:01   陕西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宁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牌证作废的
公 告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和《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64号令)第四十一条(一)款之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将车辆交由有陕西省范围内具备机动车拆解资质的汽车回收公司进行解体并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非法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特此通告


2024年11月7日



END


更多内容欢迎关注

宁强发布视频号
↓↓↓↓




宁强发布微信公众号由宁强县融媒体中心运营

来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监  雅娜    :赵元军

   责  王慧灵   图文编辑:康倩倩

视频号编辑:龚江

投稿邮箱:nqtv4221969@163.com

新闻热线:0916—4221969

特别声明: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

©宁强发布

关注我们








“宁强发布”公众号








“爱宁强”客户端








“宁强融媒”抖音号
往期推荐

宁强优服务拓渠道招商态势持续向好铁锁关镇:党建引领人居环境整治 增颜提质扮靓美丽乡村

县政府召开2024年第19次常务会议

宁强发布
全方位发布宁强权威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