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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带您走进第5期
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再度优化
公积金租房提取新政策
快来一起看看吧
01
上海市公积金
SHANG HAI
1.提高提取限额
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依法租赁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下同)月提取限额由原3000元提高到4000元。
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2.优化提取办理
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申请的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业务,提取频次由原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将原“余额不足,租赁提取转账中止”改为当缴存人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提取额时,可以按账户余额提取(需保留一分余额)。
提取日期由原不固定的月末提取调整为固定“25日”提取。
线上办理方式:“随申办”(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APP)→搜索关键词“提取公积金”→根据自身租房种类选择提取入口,以“租赁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网签备案)”为例→找到“提取申请”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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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2024年11月1日(不含)前已申请成功的定期转账租赁提取,原业务继续生效。如需按照新提取额度、提取频次、扣款规则提取的,需终止原租赁提取业务,按照新的月提取额度重新申请。
02
浙江省直公积金
ZHE JIANG
1.提取限额
自2024年1月1日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标准由原1500元/月至2000元/月。
缴存人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提取方式
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
线上办理方式:“浙里办”(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APP)→点击“公积金”→找到“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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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南京市公积金
NAN JING
1.提取限额
对于无房单身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为1800元;对于无房已婚职工,夫妻缴存双方合计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为至3600元;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2.提取方式
提高租房提取标准及提取频次: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对于账户余额充足的职工,可以一次提取全年的额度。对本年度已办理过租房提取的职工,可以继续补提剩余额度。
线上办理方式:“南京市公积金”APP→点击下方“业务大厅”→找到“租房提取”。
内容来源:总承包公司融媒体中心
素材来源:人力资源部、党建工作部(企业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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