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北林区3名男子鬼鬼祟祟“拉车门”被抓

文摘   2025-01-03 18:42   黑龙江  










2025年1月2日,家住哈尔滨的杨先生士将一面印有“神速破窃案 雄风扬警威”的锦旗送到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红卫派出所办案民警手中,高度赞扬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为他追回了被盗物品。

2024年12月14日7时许,红卫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杨先生报警电话称:其停放在北林区某租车店门前轿车内物品被盗窃,请求到现场处理。接到报警后,红卫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展开现场勘查工作。民警经勘查,发现被盗车辆外观形态完好、车窗、门锁没有被撬痕迹,初步判断为“拉车门”盗窃。

经报警人杨先生陈述,12月13日,他自驾车从哈尔滨来到绥化市北林区出差。当日19时许,将自己的越野车停放在北林区中直南路某租车店门前的停车位上,忘记锁车门就到酒店休息了。第二天早晨,他准备开车去开会时,发现车内1600余元现金和一条软包中华牌香烟丢失了。  

民警了解基本案情后,通过工作发现,12月14日凌晨2时许,有三名形迹可疑男子在酒店停车位附近徘徊,利用夜色作掩护,随机拉拽未上锁的车辆。发现杨先生的车门没有上锁,遂将杨先生的车门拉开后,其中两人钻进了杨先生的车内实施盗窃,另外一人在车外望风。几分钟后,两男子从车上下来,三人急匆匆离开了现场,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经走访调查,广泛收集线索,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为北林区人张某、孙某、祁某三人。通过不懈努力走访排查,很快锁定张某的准确行踪地址,在北林区某小区内将嫌疑人张某抓获。经进一步工作,民警很快将另外两名嫌疑人孙某、祁某抓获。被盗窃现金如数全部追缴回来,并返还给了受害人杨先生。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孙某、祁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为了防止“拉车门”盗窃 ,车主应该提高警惕,下车时务必确认车门车窗已经锁好,锁车后养成再用手试拉车门的习惯,避免“锁而不实”的情况发生。在车内勿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贵重物品需随身携带,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同时,尽量选择安全的停车地点,避免在偏僻或人少的地方停车,以减少被盗的风险。











来源|红卫派出所

编辑|吴秀艳

制作|翟英淞

审核|单平



北林公安
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