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化学化工学会、新四军研究会方面获悉,新四军女战士、江苏省原石油化学工业厅党组书记、厅长胡萃华同志,因病于2024年10月31日12时18分在南京逝世,享年101岁。
胡萃华1923年5月出生于江苏常州,193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7月在上海市女青年会参加革命工作,任文工部友光团执委,从事妇女儿童工作;1939年8月至1942年,历任南通中心县委马塘区委书记,如东县农抗主任,如东县东南分县委书记、县民运部长;1943年至1949年4月,历任苏中区党委党校机要队支部书记,如皋县委委员、区委书记,苏中一地委宣传部教育科长,一分区供给部教导员、协理员,华中工委妇联委员。
1949年5月至1956年3月,胡萃华历任无锡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女工部部长,纺织工会主席、纺织党委书记,苏南区纺织工会主席,省工业部纺织处处长;1956年3月至1976年,历任省纺织工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化工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纺织工业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省燃化局副局长;1977年至1983年5月,历任省化工局党组书记、局长,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党组书记、厅长;1983年5月,任省石油化学工业厅顾问(党组成员);1984年11月离休,2024年6月享受省部长级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