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果子司法所始终坚守在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秉持着公正、专业、为民的服务理念,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以法治建设为核心,助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积极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红果子司法所始终秉持着为民众服务的坚定信念,注重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力求从根源上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把纠纷消除在基层萌芽状态。不断推动“刑事和解”,加强“事心双调”工作。持续深化探索一系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路径,司法所通过司检协作、警司联调、诉调对接等方式,逐步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为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红果子司法所紧紧围绕“促进融入社会、预防减少犯罪”的目标,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实现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的总目标。强化个别教育、联盟式教育、菜单式教育。通过矫正执法纠心灵、困难帮扶暖心灵、公益活动造心灵、心理测评护心灵,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逐步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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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果子司法所结合“八五”普法,创新“133”工作法,推动普法效益的“最大值”。将普法工作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为乡村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积极融入矛盾纠纷化解流程里,让每一次纠纷处理都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无缝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使法治观念如春风化雨般浸润百姓心田。不断探索普法新形式、新载体、新渠道,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素养,使群众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构建和谐稳定、法治文明的社会环境贡献坚实力量。
红果子司法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助力特殊群体权益维护等,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充分运用“互联网+法律服务”,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所内配备宁夏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终端机、9个村(社区)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可视电话终端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线上供给。积极发挥法律援助维权惠民的职能作用,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开展“法援惠民生”进乡村(社区)活动,力争在群众中形成“有纠纷找调解,有困难找援助”的意识。
红果子司法所始终坚守职能定位,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一核心任务,尤其是在乡镇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拓展中,积极且精准地铺展自身工作,当好乡镇党委政府的得力参谋助手,主动为乡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有力推动了乡镇法治政府建设的稳步前行。
来源 | 红果子司法所
监制 | 马丽君
审核 | 王 瑛
编辑 | 丁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