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强调,年轻干部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通过这次“算好廉政账”专题教育月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算好“经济账”“法纪账”“良心账”,算清该选择什么、放弃什么,才能选对人生路,走好人生每一步。
一要算好经济账。国家赋予党员干部的经济收入完全能够满足一个家庭的小康生活。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从工作考虑组织上还给予许多必要的待遇,与自身的奉献和付出相比,得到的已经很多了。如果贪腐敛财,必然会受到查处,不仅合法收入、正常待遇会被全部取消,非法所得也要全部退出,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二要算好法纪账。敬畏党纪国法,成长就有了“护身符”,奋斗就有了“醒脑剂”,干事就有了“方向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才能享受人生的幸福与自由。如果麻痹大意,管不住自己的手,取不义之财,行不法之事,必然众叛亲离、家破人亡,坠入痛苦的深渊,在高墙囹圄中度日如年。三要算好良心账。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往往要经过组织多年的教育培养。勤廉从政、一心为民,才能对得起党的教育培养,受到群众的敬佩爱戴。如果不能好好把握住自己,见权就捞,见钱就贪,必然自己把自己打倒,辜负组织的培养、人民的期盼和家人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将以这次专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廉政学习教育,念好廉政“紧箍咒”,增强思想“免疫力”,筑牢制度“防火墙”,把纪法规矩当作筑梦道路上的一把“助推剂”、人生旅途中的一块“压舱石”。一要守法之律。一个人纵有天大的本事,如果心中没有法律信仰,脑中没有法律意识,行为不守制度规矩,也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依法办事这根弦,弄清楚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应该怎么做,一切按制度规矩办事,做到不犯错误、不出乱子。二要守纪之律。一个人既然加入党的组织,就必须接受党组织一切纪律规范的约束。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相比,必定要接受更为严格的党规党纪制约,在政治上要更讲忠诚、在组织上更讲纪律、在行动上更讲规矩。要经常对照党规党纪检讨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无论在“工作圈”“生活圈”还是“朋友圈”,无论是在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都要严格用党规党纪的标尺衡量检验自己的言行。三要守心之律。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如果说法律之律是解决“不敢”的问题,纪律之律是解决“不能”的问题,那么心律之律就是解决“不想”的问题,是根本之律。党员干部要不断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管好自己的“头、手、足”,不该想的念头不想,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努力做到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以奋进之心对事,完成好党和人民交付的职责使命,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