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启动!预期节约社会成本超数亿元

时事   2024-10-12 11:38   湖北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的公告》(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自10月1日起,持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机构核发有效检验证书的相应船舶,营运期间可就近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国船级社公布的可实施通检互认的检验机构申请年度检验和特定类型的临时检验,标志着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
“我的船舶检验证书已经到了检验周期,但靠泊日期一直不确定,我们心里非常着急。所以,今天刚靠码头就打电话向南京的船检机构预约检验,没想到他们当天就派验船师登轮检验,卸货期间顺便就把年度检验做完了,不用专门返回山东,真是太便捷了。”山东济宁籍“鲁济宁XX”轮船东激动地告诉记者,这次检验节约的燃油、人工、船期损失等费用超过40万元。
据了解,国内大多数船舶在营运期间需每年在特定时期返回船籍港接受船舶检验,或由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指派验船师远赴其船舶营运地进行检验,对船舶而言,检验流程复杂、周期长、成本高,对检验资源有限的地方船检机构而言,给船舶检验的质量和效率带来极大的挑战。在海洋强国、交通强国等多个战略的叠加推动下,国内船舶流动性逐年增强,获取更加快速、便捷的船舶检验服务成为全国船方的普遍诉求。
为了切实解决国内船方上述“急难愁盼”问题,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积极探索研究打破现有船舶检验的地域限制,去年以来,进行了系统谋划和部署,先是在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挂牌成立了4个长三角船检一体化工作站,初步在工作站实现通检互认,后续以此为基础,印发了《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通检互认试点方案》,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率先在区域内实现通检互认,为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的全面实施试制度、探新路。截至目前,参与试点船舶已超过3500艘次,节约社会成本超2000万元。
“实现船舶检验全国通检互认是交通运输部2024年更贴近民生实事之一,全国超3.2万艘船舶将享受到本次政策改革带来的便利,预期节约社会成本超数亿元。”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检验管理处处长张庆文介绍,为了把这项实事办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前期进行了系统研究和分析,并在长三角区域内先行试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经济效益,因此现在全面、系统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进一步优化国内航运营商环境,帮助航运企业降本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中国水运网

作者:全媒记者 杨瑾 通讯员 葛子懿

责编:杨瑾

审核: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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