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学前教育法、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能源法、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关于修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决定免去李小鹏的交通运输部部长职务,任命刘伟为交通运输部部长。
刘伟简历
刘伟,男,汉族,1965年6月生,河南柘城人,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80.09-1983.07,商丘师范专科学校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
1983.07-1983.08,毕业待分配;
1983.08-1985.03,河南省柘城县完中教师;
1985.03-1987.08,河南省柘城县化肥厂生产技术科技术员;
1987.08-1990.07,郑州大学化学系有机化学专业研究生;
1990.07-1991.04,河南省石化厅科技处干部;
1991.04-1992.11,河南省石化厅科技处副主任科员;
1992.11-1995.12,河南省石化厅科技处主任科员;
1995.12-1998.03,河南省石化厅生产协调处副处长;
1998.03-2000.06,河南省石化厅生产协调处处长;
2000.06-2004.02,河南省石油化学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2001.02-2001.06,河南省委党校第2期青干班学习);
2004.02-2004.06,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处负责人(其间:2001.09-2004.06,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4.06-2005.01,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处处长(其间:2004.07-2004.10,河南省领导干部涉外培训班赴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中长期培训班学习);
2005.01-2008.09,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处长;
2008.09-2008.10,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2008.10-2010.06,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2010.06-2013.05,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3.05-2016.09,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经济区、省郑汴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厅级);
2016.09-2016.12,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正厅级)、副主任;
2016.12-2017.01,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人选、党组书记(正厅级),省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经济区、省郑汴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7.01-2018.01,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经济区、省郑汴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8.01-2018.02,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经济区、省郑汴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8.02-2018.03,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省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经济区、省郑汴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8.03-2018.11,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2018.11-2020.01,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20.01-2020.03,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20.03-2022.04,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党委委员;
2022.04-2022.12,吉林省委副书记;
2022.12-2024.09,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校长(院长),市对外友协会长;
2024.09-2024.11,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
2024.11-交通运输部部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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