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
与助学金评选通知
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学习成绩优良、励志精神突出,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应达到专业前40%;必须家庭经济困难(有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生活俭朴;同等条件下,孤儿、烈士子女和来自国家贫困地区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优先。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其中一等助学金年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具体标准以当年上级部门下达我校指标为准。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评审指标,参照各二级学院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和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并下达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申报。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反《辽宁传媒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诚实守信,提交材料真实,无弄虚作假行为,道德品质优良;
(四)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五)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无旷课行为者;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奢侈铺张行为者。
三审|任世昂 黄 鹤 闫蔺韬
三校|任世昂 黄 鹤 闫蔺韬
主编|商柳然
排版|周 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