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本人须书面承诺未与其他用人单位有聘用合同关系,不存在人事合同纠纷,否则不予报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在本县内其他单位有事业编制的;
2.曾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按照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0日(08: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南江县人民医院行政大楼二楼组织人事科(208室)。
报名材料:下载并如实填写《南江县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持证件和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
1.《南江县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3.毕业证书(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专业相关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鲜章),并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始终,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1)临床医师、中医师、工程师、宣传科干事岗位
实行考核招聘,以面试答辩方式进行合格性考核。考核内容以国家执业和职称资格考试用书等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并适当扩展延伸,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按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考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成绩相同的,由我院再次组织复试确定入围人选。
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业务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各方面,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医院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随时关注医院招聘群动态消息)。
(1)临床医师、中医师、工程师、宣传科干事岗位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护士岗位招聘实施逐轮淘汰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业务技能考核,再根据笔试和业务技能考核的折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考核,最后入围面试环节者根据笔试、业务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下一环节考核人员。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由我院预防保健科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产生的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其在所辖区域内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并出具审查结论。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政治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挂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不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待核实后确定。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分管职能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试岗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医院组织人事科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27-8226879,0827-3129576,0827-8205677。
2.此次招聘工作由南江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8230732,18782793062,18398931912。
南江县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6日
来源: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周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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