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血退费的相关政策
1.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可享受的退费政策。
(1)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三倍的医疗用血;
(2)献血三年后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3)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包括800毫升),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
2.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临床需要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3.无偿献血者配偶、父母或子女用血退费扣减后存余血量为无偿献血者本人可享受的免费用血量。献血者原献血量超过了800毫升,但其配偶、父母或子女使用扣减血量后存余血量如不足800毫升的,献血者本人不再享受终身无偿献血无限量用血政策;本人免费用血已超过献血量的,亲属不再享受免费用血政策。
4.享受献血后优惠政策,必须是献血在前享受优惠政策在后。
(二)用血退费的办理
1.市内用血退费。
已安装临床用血直报系统的医疗机构(见附件2)在其医保结算窗口直接减免;未安装直报系统的医疗机构在辖区内人民医院(储血点)医保结算窗口报销。
2.省(市、州)异地用血退费。
通过微信“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在线申请办理。详情见巴中市中心血站公众号→献血服务→异地用血报销流程。
我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及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励的个人可申办“热血卡”,在全市范围内享受“三免”政策。
(一)“三免”内容
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免交政府主办的公园和风景区等场所门票费、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挂号费及诊查费。
(二)“三免”对象
凡在我市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家表彰的以下五类人员可申领“热血卡”作为享受“三免”政策的凭证,实行分类有效期管理。国家表彰的奖项标准见附件1。
1.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热血卡”有效期3年。
2.国家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获得者,“热血卡”终生有效。
3.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获得者,“热血卡”终生有效。
4.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获得者,“热血卡”有效期3年。
5.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特别奖获得者,“热血卡”有效期3年。
(三)三免“热血卡”的申领流程
1.申领方式。符合条件的获奖人员可现场(各采血点和市中心血站)或通过电话(0827-5253563)在巴中市中心血站自愿申领“热血卡”。通过添加微信18116727301或QQ号1925775125或qq邮箱1925775125@qq.com发送申领资料。
2.申领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热血卡”领取地(如:巴州区、恩阳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及近期1寸红底电子照片(发送原图)。其中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和特别奖获得者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审核制作。由巴中市中心血站定期统一收集汇总申领人员名单和资料,统一制作“热血卡”。届时将通过短信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4.领取。在所申报的“热血卡”领取地的卫生健康局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5.使用管理。“热血卡”仅限于持卡者本人在巴中市内使用。获奖人员若在有效期获得新的奖项,可凭相关依据申请更换或升级对应效期的“热血卡”。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享受优先用血政策。
咨询电话:0827-5253563
来源:健康巴中
编辑:熊思涵
校对:周 慧
责编:郭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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