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车主对爱车
有了越来越多的个性化需求
车开两年了
是时候换个颜色换种心情了~
准备自驾出游
想给爱车加装个行李架,方便~
注意
对于机动车来说
许多部件都有严格的参数标准
如车主需要拆装改动
应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并在变更后按照规定
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变更备案哦
本期,就来为大家梳理一下
快来看看吧
1.以下情形申请变更登记,需交验机动车。
①改变车身颜色的(变更后十日内申请);
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②更换发动机的(变更后十日内申请);
③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变更后十日内申请);
④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⑤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⑥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2.以下情形申请变更登记,无需交验机动车。
①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
②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的。
以下情形,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①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②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③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注意:
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加装、换装的总体原则: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
以下情形,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申请变更备案:
①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②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③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④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需交验机动车);
⑤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需交验机动车);
⑥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需交验机动车);
⑦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需交验机动车)。
如果车辆在外地怎么办
别着急
机动车变动要注意
先确认变更项目
是否需要申请变更登记
如有需要可按要求办理哦
监制/计宏亮
审核/闫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