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发布的《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其中关于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中,金融监管总局重新规定:对新增隐性债务、不实化债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到人;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管理,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防范法定债务风险。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对信托、保险以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提供的融资进行督促整改。这也是财政部首次将地方财政问题交由驻各地监管局牵头督促整改。
将商业保理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监管重点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对信托、保险以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提供的融资进行督促整改:
1、督导有关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加大清偿力度;
2、研究制定加强保险资管公司债权投资计划规范管理、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文件;
3、推动相关金融业务回归本源,防范地方国企借道此类业务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4、重点关注区县级融资平台债务涉众风险,对风险苗头早识别、早预警,及时向地方政府提示风险;
5、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排查信托公司、保险资管机构债权投资计划业务,严禁通过各种形式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6、将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监管重点;
7、指导金融机构加快落实金融支持化债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存量债务做好接续和置换;
8、严格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融资平台提供新增融资,稳妥处置存量涉众债务,制定涉众风险应急预案。
来源:审计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租赁杂谈、供应链Finance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