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将商业保理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监管重点

财富   2024-12-28 00:46   北京  

近日,由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发布的《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其中关于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中,金融监管总局重新规定对新增隐性债务、不实化债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到人;推进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管理,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防范法定债务风险。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对信托、保险以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提供的融资进行督促整改。这也是财政部首次将地方财政问题交由驻各地监管局牵头督促整改。

JINRONG


将商业保理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监管重点


2022年以来,财政部对于“各地隐性债务问题”共印发25批问责建议函,共追责问责428人,公开曝光24起典型案例,同时多次强调严禁地方融资平台通过融资租赁融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此次《报告》提到“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包括2个方面:一是违规举借债务尚未全面停止;二是拖欠账款有所新增。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部分地方受经济基础薄弱叠加土地出让收入下滑、融资 平台“造血”能力差等因素影响,从信托和保险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多种渠道违规举债、虚假化债,也反映出政绩观、债务观仍然存在偏差;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对无预算采购、超预算审批、 禁止垫资建设等有规定,但不够细化、刚性不足,执行宽松软使违法成本低,造成新增拖欠等问题屡禁不绝,加之地方财力紧张, 清欠缺乏“源头活水”。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对信托、保险以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提供的融资进行督促整改:


1、督导有关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加大清偿力度;

2、研究制定加强保险资管公司债权投资计划规范管理、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文件;

3、推动相关金融业务回归本源,防范地方国企借道此类业务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4、重点关注区县级融资平台债务涉众风险,对风险苗头早识别、早预警,及时向地方政府提示风险;

5、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排查信托公司、保险资管机构债权投资计划业务,严禁通过各种形式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6、将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监管重点;

7、指导金融机构加快落实金融支持化债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存量债务做好接续和置换;

8、严格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融资平台提供新增融资,稳妥处置存量涉众债务,制定涉众风险应急预案。

来源:审计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租赁杂谈、供应链Finance智库

供应链金融
关注我们,与50万+行业精英一起学习和交流供应链金融的政策、业务理念、案例实践。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