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保都可以报销吗?

政务   2024-11-27 20:45   广东  







有参保人对纳入医保目录内药品需要符合适应症才能享受报销待遇表示不能理解。今天,医保君将对该疑惑进行解答。



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医保报销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参保人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一、以疾病诊断或治疗为目的;

二、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

三、由符合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急救、抢救的除外;

四、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

五、按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审查。


根据管理办法,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在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医保是不予报销的:


1. 超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内的用药。超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内的用药,医保是不能报销的,国家在发布医保目录时,会在部分药品增加限定支付范围,如限儿童、限生育保险、限抢救等不同的内容,只有参保人在符合相应的情况时,医保才能报销。







举个例子


例如,“泊沙康唑肠溶片”,该药适应症是:1.治疗侵袭性曲霉病,用于成人患者的侵袭性曲霉病的治疗;2.预防侵袭性曲霉菌和念珠菌感染。医保限定支付条件为“限13岁和13岁以上重度免疫缺陷患者”,即13岁和13岁以上重度免疫缺陷的患者符合药品说明书适应症使用的纳入医保报销,否则不予医保报销。


又如“血必净注射液”,该药适应症是:与抗生素并用,适用于治疗对引发脓毒病或脓毒病多脏衰的不同部位感染。医保限定支付条件为“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即符合适应症使用又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或者购买的纳入医保报销,否则不予医保报销。


2.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的用药。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的用药,医保是不能报销的,国家药监部门在批准药品上市时,都会对药品的适应症进行审批,当病历诊断与药品适应症无法对应时,这种情况使用目录内的药品,医保也是不予报销的。







举个例子

例如,“贝伐珠单抗注射液(安维汀)”,该药说明书适应症是:转移性结直肠癌,贝伐珠单抗联合以5—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即按以上适应症使用的纳入医保报销,但用于“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时,医保不予报销。


此外,没有达到起付线,以及超过封顶线的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也是不能报销的,这部分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或家庭共济账户支付。


综上所述,在医保目录内的药,不是都能由医保报销的,要符合医保规定的支付条件才行。


-End-



美   编:曾嘉豪

编 辑:杨韶艳 李博宁 

责 编:邓菲 罗越衡

编 审:艾立强

素材来源:中山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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