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10月15日、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的措施,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会议内容一经报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检察系统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一取消三不再”具体涵盖哪些内容?检察工作中又将如何一体抓好“三个管理”?近日,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接受了记者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