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房地产市场活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
从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3月31日
在活动时间内购买秀英辖内安居房的业主
符合条件的业主到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家电,在享国家以旧换新补贴基础上,再享秀英区3000元一次性购房送家电补贴(名额1000名,送完即止)。
自愿参加活动的秀英区统计在库的家电企业(符合条件的并自愿参加活动的商家请到秀英区人民政府网查看详情,网址:
https://xyqzf.haikou.gov.cn/hksxyqzf/gsgg/202412/bae9a0b96aab4a3393bf50a065eb0cb7.shtml。)
(一)市民在购房后,房地产商即可给予业主一张3000元的消费券,一个消费券编号对应一套房购房业主(身份证),房地产商每日将消费券发放清单(包含业主信息、所购房产信息、购房发票和消费券编码等内容)报送至区住建局和区商务局。
(二)市民凭身份证和消费券到指定商家选购家电,商家做好消费券核销、收集和登记等工作,每日报送至区商务局。消费券仅支持购买3000元以上的家电一次性消费使用,不可拆分。考虑到新房装修等问题,家电可在购买后一年内预约送货上门。
(三)活动结束后,商家填写《买房送家电补贴申请表》向秀英区商务局申报补贴资金。
(四)区商务局会同区住建局联合分工对补贴资金材料进行审核。区住建局负责审核业主购房材料的真实性,区商务局对补贴资金的核销情况进行审核。
(五)区商务局联合区住建局初审后将审核情况呈报区政府审议。
(六)审计结果经区政府审议后,在秀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区商务局将补贴款项拨付至商家。
(一)补贴申请与审批工作应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如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补贴申请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交虚假申报资料,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由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按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追回有关财政资金。
本规程由海口市秀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咨询电话:0898-68663178,0898-68663179。
(以上电话在活动期间的工作日8:30-11:30;14:30-17:30接受咨询)
来源:秀英区商务局、海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