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清风”通报,经批准,万年县纪委县监委对万年县第十四届县委委员、上坊乡党委原书记李佩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江西通报: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被双开,与毛奇存在不正当关系,其父亲此前举报毛奇性侵女儿。
通报称:经查,李佩霞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构成严重职务犯罪并涉嫌受贿犯罪,经按程序报批,对李佩霞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李佩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私车公养;组织观念淡薄,违反民主集中制,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以权谋私,违规在本人管辖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获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财物。
李佩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万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万年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上饶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上饶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佩霞开除党籍处分;由万年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佩霞,女,汉族,1983年5月出生,江西万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2001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万年县妇联、裴梅镇、上坊乡工作。
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通报李佩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通报,2023年6月,江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实名检举李佩霞的信访件,反映李佩霞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期间,存在虚列经费、违规做假账、违规插手工程等问题,省纪委监委根据信访举报处理的有关规定,将信访件转万年县纪委监委处理。2023年7月,万年县纪委监委对反映李佩霞的上述问题开展初核。2024年4月,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过程中,省纪委监委对全省信访件进行梳理,发现信访反映李佩霞的问题较为突出,将其作为省级督办件,要求上饶市纪委监委加强跟踪督办。在上饶市纪委监委的督办下,万年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开展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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