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巡察发现你局下属单位干部因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已对3人进行立案处理。请局党组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决不能把整改任务一分了之或直接交办给下属单位负责。”收到市文旅局巡察情况反馈后,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把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党组会上提出整改意见。
图为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干部现场查看巡察反馈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的公共设施。
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多方协作+分类施策”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驰而不息抓好整改工作,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方面,该组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局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推动建章立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研究制定和修改一批管用、实用的规章制度,截至目前,市文旅局已经印发4条制度,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提前沟通协作 办案有“力度”
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将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同时运用“室组”“组组”联动提高办案效率。
通过“纪巡审”联动,在巡察组进驻前,该组提前介入了解对市文旅局审计情况,沟通重点问题线索,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未巡先改”;巡察期间,该组实时与巡察组保持沟通了解情况,针对突出问题督促党组织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在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后,该组在全部处置基础上,突出重点、严查快处,根据巡察组移送的局属某事业单位重点线索,立即对责任人员进行立案处理;对于复杂疑难线索,采取“组组协作”模式,与其他纪检监察组一同办理,优势互补提升办案效率。
分类施策推进 处置有“精度”
针对巡察反馈的不同类型、不同程度问题,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分类施策,稳步推进整改。对于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实行监督周报制度,每周了解整改进展情况,被巡察单位每周在局党组会上通报整改进度。
同时,该组对部分重要或进度较慢整改事项及时重点督办,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四种形态”处理,严肃追责问责;对于问题情节较轻,可立行立改的,立即约谈提醒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调阅相关资料并提供建议,截至目前已针对6项问题约谈相关6名责任人;实行“全过程”专责监督,派员全程列席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相关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掌握整改进度。
来源/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