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租房提取次数规定!

民生   2024-11-05 17:06   重庆  

点击蓝字关注 回复“演唱会”获取重庆演唱会最新消息

打工人们注意啦

每个月房租一交完

还没捂热的工资就飞了

没事哒没事哒

贴心的小编

为大家找到了一个好方法

在重庆,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哦

那么有提取次数规定吗?

一年能提取几次?

一起来看看吧

↓↓↓

重庆公积金租房提取有次数限制吗?

有两种提取方式↓↓↓

1、按年提取:每年可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除外。

2、按月约定提取:职工申请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


*注:是在大重庆范围内,名下没有房才可以提取,区县有房,在中心城区租房,是不能提取出来用作租房的。


重庆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条件是什么?

1、按年提取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二)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中心城区缴存职工每人1800元/月(21600元/年)、夫妻双方3600元/月(43200元/年);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职工每人1500元/月(18000元/年)、夫妻双方3000元/月(36000元/年)。

(三)多子女缴存职工提取额度按以下标准执行:

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中心城区多子女缴存职工每人2700元/月(32400元/年),夫妻双方5400元/月(64800元/年);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多子女缴存职工每人2250元/月(27000元/年),夫妻双方为4500元/月(54000元/年)。


2、按月约定提取

职工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通过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协议》的方式,按照以下条件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按月约定提取。

(1)约定提取方式:租房约定提取为按月提取,职工申请将每月应提取资金按月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约定提取金额: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房按月约定提取金额为一个月的提取限额,中心城区缴存职工提取限额为:每人1800元/月、夫妻双方36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职工提取限额为:每人1500元/月、夫妻双方3000元/月。

(3)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日默认为签约业务办理当日,且在每月6日至28日确定。按月约定提取生效时间为次月,即当月签约次月开始首笔提取。


摄图网-401758719


线上办理方式

已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提取,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也可以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关注“重庆本地宝

在微信聊天对话界面

输入【公积金提取】,即可获取

便捷提取入口以及重庆各类

提取办理指南汇总等信息

以微信提取为例,点击进入后

点击【业务办理

登录后再点击【业务办理

根据自己需求点击

租房提取or【租房约定提取

按照流程操作即可


线下办理方式

按年提取:

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

①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②租金缴纳证明;

③缴存人应提供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2.租赁商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缴存人申请按照我市规定提取限额提取的,应提供: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缴存人申请按多子女家庭额度进行租房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薄;子女与缴存人未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使用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材料代替。

多子女家庭认定。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是指有两个(含)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


按月约定提取:

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签约,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身份证件。

2.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3.《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


摄图网-500723054


温馨提示

按年提取:

1.每年可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除外。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一年内发生全款购房、偿还商业贷款、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可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缴存人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退休、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


按月约定提取:

1.租房约定提取顺序根据职工及其配偶签约时间先后确定。

2.职工身份证件信息、手机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等发生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3.签约后经核实职工及其配偶存在有效的房屋信息的,协议将自动终止。

4.签约后婚姻信息发生变化的, 协议将自动终止,请及时进行个人婚姻信息申报后重新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


信息来源: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s://www.cqgjj.cn/zwgk/ywzn/gjjcqzn/2926.htm

https://www.cqgjj.cn/zwgk/ywzn/gjjcqzn/2925.htm


摄图网-500805296


另外为了方便大家找寻信息

重庆公租房申请、找工作

户籍办理、居住证、公积金政策

买房指南、汽车票、机票购买... ...

都可以在本地宝微信办事找到

在【重庆本地宝】微信公众号

点击下方菜单栏中【微信办事

即可获取更多信息

-END-

右下角,点亮【赞】+【在看】

堆堆工资涨1毛

回复【公积金获取重庆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
回复【演唱会获取重庆演唱会最新消息
回复【居民医保获取重庆居民医保缴费入口
回复【划片】获取重庆各区县最新招生划片范围
回复【九价】获取重庆九价疫苗最新消息
回复【公租房】获取重庆公租房申请攻略

回复【限行获取重庆限行规定

▌声明:本文由重庆本地宝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素材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本地宝整理发布
▌图片来源:摄图网、图虫网(已授权)
▌编辑:堆堆(王倩)
▌关于版权:重庆本地宝尊重版权,如涉及侵权或对版权有疑问,请邮件联系pc@bendibao.com删除处理
▌商务合作:电话:400-9999-087 QQ:4009999087
点击查看:合作微信
注:手机QQ添加时,若无法找到,请选择“找公众号”即可添加

点击左下角重庆本地宝图标进入

即可获取往期精彩文章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2024重庆城市服务专题

重庆本地宝
为重庆用户提供精准的便民生活资讯,让人性之光照亮生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