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东街城东中学路段
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结合道路实际情况,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将于2024年11月25日起对丰泽区城东街城东中学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汽车类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现将该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点公示如下:
丰泽区城东街城东中学路段▲
根据以上电子警察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交警部门将根据电子监控记录的信息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
2024年11月15日
禁止车辆在主干道违停
将引导接送孩子的车辆
到城东中学对面的宝德商城停放
审核:王福敬、周小春
敬请关注“海峡导报大泉州”视频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