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泉州这两家国有企业被确认为市场化运营主体

文摘   2024-11-19 10:45   福建  


晋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认福建省晋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为市场化运营主体的批复

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确认福建省晋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市场化运营主体的请示》已收悉,福建省晋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产业类市场化运营主体,未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职能,依法开展经营范围内市场化项目经营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因正常经营需要且符合融资要求的项目进行融资,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南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认南安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市场化运营主体的批复


南安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安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属于市场化运营主体有关事项的请示》(南发投〔202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南安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市场化运营主体,未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职能,依法开展经营范围内市场化项目经营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因正常经营需要且符合融资要求的项目进行融资,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2日


END

来源:海峡导报大泉州综合自

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林佳圣

审核:王福敬、周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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