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吉木乃县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

政务   2025-01-08 22:40   新疆  
吉木乃县参保人员:

吉木乃县阿勒泰天颐堂药业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店(地址:吉木乃县友谊街北三区妇幼保健站综合楼一楼)现申请与我局解除医保协议。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局令 3号)第四十条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局解除与吉木乃县阿勒泰天颐堂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店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特此通知。

吉木乃县民政人社医保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1日


吉木乃县民政人社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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