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依据北京市学生资助中心有关政策,按照《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院发[2020]18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系资助认定小组认定、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审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评审现已基本结束。
经评审,122名学生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公示期自10月15日至10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在公示期结束之前到学院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询问。
办公地点:行政楼108室
联系电话:62956165
联系人: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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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郑素瑾
编辑|杨菁菁
审核|于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