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二医院“恶魔医生”一审被判17年

健康   2024-10-31 20:00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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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翔峰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刘翔峰因犯下故意伤害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四十二万元。

刘翔峰,男,1974年8月出生于湖南益阳,外科学博士,曾在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创伤中心担任副主任医师,从事肝胆胰腺疾病外科的临床、教学与科研工作长达20年。然而,2022年8月,网络上开始流传关于刘翔峰医德败坏的举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网友纷纷发文揭露刘翔峰在医疗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包括“不管是不是肿瘤,一律按肿瘤处理”“找不到梗阻段,把正常肠管切下”“私设急诊室病房,进行非法手术”“频繁对已无手术指证的病人施以高额治疗”“威胁诱导病人购买高额蛋白粉”等恶劣行径。

针对这些举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迅速成立调查组,并于2022年8月16日停止刘翔峰的工作以配合调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刘翔峰在医疗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规范行为,医院随即免去其湖南省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职务,并停止其处方权及手术权限。

2022年8月25日,长沙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接受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随后,湖南省卫健委和中南大学联合成立调查组,通过湖南省医学会组织医学专家对刘翔峰的医疗行为进行专业核查,确认其涉嫌严重违法。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翔峰在湘雅二医院工作期间,为牟取额外手术费用,夸大患者病情、虚构患者病征,给不具备手术指征的患者实施手术,导致5人重伤、九级伤残,1人轻伤。同时,他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引进医药产品上收受贿赂66万余元,收受医药产品销售人员回扣358万余元,非法侵占价值193万余元的手术耗材。

法院认为,刘翔峰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从严惩处。但鉴于其有自首、坦白、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同案被告人罗原灯也因故意伤害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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