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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行政审判全过程各方面,助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从源头上解决行政纠纷?如何探索构建多元行政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法治体系,努力实现行政争议源头预防、长远治理和实质化解?10月23日,以“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为主题的贵法实务论坛第三期研讨活动在省法院举行。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省委讲师团团长吴刚平出席活动并致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胡建淼作线上主旨发言。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副校(院)长蒋云丽主持开幕式,省法院副院长王霞主持主题研讨,贵州多名律师参加,2名律师作主题发言。茆荣华在致辞中代表省法院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本次论坛紧扣时代脉搏,坚持系统思维,直面现实问题,汇聚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学术团体的各位领导和专家于一堂,开展多维度检视、深层次剖析和广视域研讨,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事涉群众利益,情牵人心向背,攸关党的执政根基,凝聚政治共识,推动法治力量,集中社会资源,从源头端用心,在引导侧用力,于化解面用功,是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治本之策,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由之路,更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应为之举。吴刚平表示,希望能够以本次学术研讨会为契机,推动同各方深入合作开展研究,交流思想、凝聚共识。期待能推出一批有创新、有特色、接地气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希望继续加强与司法系统尤其是法院系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探索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胡建淼作线上主旨发言)
胡建淼指出,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极其重要,要合法合理合情化解行政争议,避免机械适用法律,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和层级监督机制,让更多的行政争议能够得到实质解决。主题研讨环节,省委党校法学部教授田勇军、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任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张寿文、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应诉二处副处长刘松、省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黄瑶分别以“我国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理论探索”“地方立法促进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之探索实践”“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依法行政,有效预防化解市场监管执法争议”“发挥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贵州实践”“人民法院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实践困境与角色定位”为题作主题发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郭修江针对主题发言和交流发言作了精彩线上点评。贵州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王占霞作总结发言。10位与会代表结合本地本域实际在主题发言的基础上作有针对性地交流发言。省委党校法学部副教授、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王凌松在发言中表示,就政府层面而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依法行政的冲突的问题依然存在,具体而言在一些关键项目中追求进度与遵守法定许可、审批程序的要求往往产生矛盾。在处理一些疑难、重大问题上相关人员的法学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就相对人而言,将行政诉讼作为其在民事诉讼中获取优势地位的手段,如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查处违法行为案件等,试图通过行政诉讼来影响民事诉讼的结果。认知不到位,混淆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的界限,错误提起行政诉讼。部分相对人违反诉讼目的行使起诉权,提出不合理诉求,甚至持续多诉,无法有效沟通。
省律协立法委主任、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木兰表示,就律师来说,一要解读法律法规,增强公众法律意识律师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专业表现,不仅仅是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同时也提供了一个生动的法律教育平台。二要引导公众理性表达诉求,减少非法维权行为在处理行政争议时,律师应当说服当事人遵循法律程序,避免采取可能违法或者激进的自我救济方式,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或者误解法律而导致不必要的冲突。三要展示法律程序的正义性,提升公众对法治的信任,律师在行政复议中的参与,让公众亲眼见证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如何搜集和呈现证据,如何据理力争,以及如何尊重和维护程序正义,这些都提供了一个示范,使人民群众对法治体系建立更深的信任。最后,也要宣传成功案例,增强全民守法的自觉性。行政复议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裁决,展示了法律的威力,也为社会树立了典范。这些案例会激发老百姓对法律的尊重和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信赖,从而增强全民守法的自觉性,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委党校、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法学会、贵州省师范大学、贵阳市司法局、铜仁市人大、安顺市司法局、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毕节市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各中级法院以及部分基层法院等单位的代表参加活动。
来源:省法院行政庭、省律协
编辑丨张浩沅 校对丨黄 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