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质量安全监管司下达《2024年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农质标函〔2024〕71 号),公布了2024年农业行业标准立项情况。其中,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浆果类水果电商物流技术规程》、《鲜辣椒贮藏物流技术规程》等8项农业行业标准获批立项。现逐一对8项标准进行内容简介。一、《浆果类水果电商物流技术规程》:浆果种类丰富、贮运需求差异大,且通过电商渠道流通浆果占比较高。本标准内容拟规定电商浆果采后与贮藏、出库及贮后质量、运输、电商包装、检验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类鲜食电商浆果品种的采收、贮藏与运输。主要技术要点包括:1.电商浆果范围;2.用于电商销售的浆果的采收要求;3.浆果采后预冷;4.电商浆果的分级、保鲜处理等:处理环境的温度要求;5.电商特殊包装要求;6.电商冷链要求和冷链监管要求;7.运输:运输过程中温度要求,转运时间间隔,转运环境要求等;8.销售:销售货架环境等保冷操作等;9.冷链运输过程中果实整体温度的检测规则和检验方法;10.出库发货果实的检测、质量标准和注意事项;11.果实派送的检测、质量标准和注意事项。二、《鲜辣椒贮藏物流技术规程》:辣椒种类丰富多样,具有多种潜在的健康益处,它还含有其他突出的促进健康的化学成分,如维生素、矿物质、黄酮类化合物、类胡萝卜素和辣椒素类物质。辣椒产业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发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鲜辣椒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也出现多种不同亟需解决的问题,包括鲜辣椒采收,分级,贮藏,运输管理等各个采后商品化各个环节,同时面临着挑战。通过标准编制可以解决上述问题,为辣椒产业在贮藏和流通环节提供机遇,具体如下:1.通过制定统一的贮藏标准,指导辣椒产业在贮藏环节中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保证辣椒产品的质量和延长贮藏期。2.制定物流和运输标准,规范辣椒产品的包装、运输温度和湿度等要求,保证辣椒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3.制定质量控制标准,明确辣椒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提高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食品安全性,增强消费者的信心。三、《鲜蛋贮运技术规范》:由于新鲜蛋品营养丰富并易被微生物污染,极容易受环境影响而出现营养流失、蛋品变质的现象。低温贮藏可抑制蛋壳表面微生物的生长、延长蛋内溶菌酶失活的时间,但耐低温霉菌亦能使鸡蛋的品质劣变;另外,贮藏期间温度的不当变化和通风条件的忽视,会导致鲜蛋表面凝结出水,易在后期出现粘壳蛋、散黄蛋和霉蛋等,严重影响鲜蛋价值,给养殖业主和生产商带来较大利益损失和经营风险。因此,针对新鲜蛋品有必要制定贮藏保鲜技术规范。本规范将从鲜蛋(以鸡蛋为主)的采收、分级、预冷、包装、库房消杀、控菌、控温、控湿、堆垛管理、出库前预处理等环节,制订针对性的管理规范,解决鲜蛋贮藏环节存在的问题。四、《桃电商冷链物流技术规程》: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是因缺乏规范的电商冷链标准体系,限制了桃果实电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标准拟解决符合不同电商物流周期需求的采收品质关键指标及量化值,电商冷链物流过程环节的安全存储技术指标,适于高效率物流周转的采后处理技术措施,实现传统桃果产业与电商物流的深度和有序融合,规范桃果实电商冷链物流过程,降低采后物流损耗,保障经济效益。五、《贝类水产品链物流技术规范》:扇贝为代表的贝类水产品捕后的供应链流通要经历船上暂养、船载冷链运输、包装标识、陆地冷链运输、陆地冷库贮藏和销售等环节。由于缺少标准化的冷链物流技术和操作规范,导致贝类水产品捕后的冷链物流各环节经常发生“断链”的情况,严重降低了贝类水产品的存活率,影响了扇贝的风味和品质。流通中的物流损耗和能耗,也给贝类水产品产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本项目拟通过制定扇贝冷链物流技术规范,明确贝类水产品捕后冷链流通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避免冷链物流“断链”和“倒箱”的情况,可以保证贝类水产品从捕后到销售全供应链始终处于适宜的低温状态。将有效提升扇贝的贮运品质,降低贮运损失。同时,该标准的制定也有助于跟国际主流标准接轨,为我国贝类水产品出口提供技术标准支持,推动贝类水产品行业的高质量国际化发展。六、《果蔬产地小微冷库建造与验收规范》:“十四五”以来,国家每年投资超过100亿元,撬动社会资金投入400多亿元,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2.7万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县级覆盖率70%以上,新增冷藏保鲜能力1200万吨以上,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短板加快补齐,支持近350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但目前产地小微冷库建造与验收规范标准欠缺,导致大量小微冷库建设质量问题。因此本标准拟从库体优化设计、材料选择与施工、制冷设备与匹配、配套设施与装备等多方面制定参数和验收规范。七、《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评价规范》:本项目制定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评价规范,拟从冷链信息化水平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步骤与计算方法等方面规定相关要求并描述相应证实方法,以期为冷链企业信息化发展决策、路径以及国家政策与标准体系完善等提供引导与借鉴。本标准第一拟解决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不易定性定量描述,无法满足冷链物流企业之间横向比较与国家或地方政策制定需求等问题;第二拟解决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评价不规范、不明确、不精准等问题,易增加冷链企业信息化发展的不确定习性与措施调整的误导性。八、《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互联网影响力评价标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农业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地方政府推动农业品牌建设、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本标准拟补充完善农业品牌评价标准体系。现阶段,我国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传播所获得的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等方面表现出的品牌影响力缺少评价标准,欠缺从消费者层面测算和评价农业品牌尤其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标准和依据,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互联网影响力评价行业标准的制定将对我国农业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完善起到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开展冷标委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现面向全国公开邀请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校参与标准起草、制修订。参与单位应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行业中具有较高影响力,且重视标准化工作,能提供相关数据案例及经验;参与人应熟悉冷链行业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积极参加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联系人:冷标委秘书刘帮迪,联系电话:010-59197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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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产品加工工程研究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