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安溪县应急管理局
一审:林敬杰
二审:黄永强
三审:邱晓凌
案例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安溪县应急管理局
一审:林敬杰
二审:黄永强
三审:邱晓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