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庭审 敲警钟——拜泉县纪委监委组织村干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不应该挪用村集体资金用于个人开销,我认罪认罚!”10月29日下午,由拜泉县纪委监委办理的拜泉镇一心村原党支部书记崔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为强化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发挥“以案释法”警示作用,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16个乡镇32名村书记到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清晰完整地还原了被告人的涉嫌犯罪事实,让大家在亲耳听、现场看中接受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单位、对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危害。
“同为村干部,看着他站在被告席接受审判,让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从旁听席到被告席只有一步之遥,只在一念之间,真是‘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今后我将认真学习纪法知识,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扎实服务群众。”参加旁听庭审的村书记感慨道。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切实加强与县法院的协作联动,完善职务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旁听庭审机制,将庭审现场作为警示教育课堂,将查办的典型案例“活教材”转化为“治未病”的教育资源,切实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年初以来,共组织开展旁听庭审4场次,100余人接受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