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限期:2024年10月30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时止,本案执行完毕时本悬赏公告即时失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经申报的;
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的,本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提供财产线索进行登记,并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法官 王睿
联系电话:0452-5663082,13206610913
联系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