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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以下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向社会公布:
一、靖远县佳合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件
1.违法主体全称:靖远县佳合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15562874816;
3.法定代表人:杨学有,身份证号620421********0913,住所:靖远县北湾镇天字村寺湾社58号;
4.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8月以来,贾某某等人反映在靖远县佳合发展有限公司务工被拖欠工资,靖远县人社局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立案展开调查。经调查,靖远县佳合发展有限公司拖欠贾某某等64名农民工工资110.752万元。该公司漠视农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未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第九十一条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5.相关处理情况:2024年9月9日,靖远县人社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靖人社劳监询字〔2024〕第37号)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靖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第33号),其逾期未改正;2024年9月18日,对该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农民工工资限期支付指令书(靖劳监令字〔2024〕5号),要求9月20日前将欠薪支付完毕,其逾期未支付;2024年9月27日,对该公司下达了《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靖人社公告字〔2024〕第004号),2024年10月15日,对该公司下达了《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靖人社公告字〔2024〕第004号),将该公司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