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姚某在抖音平台上注册了一家电子贸易公司,主要进行商品销售,俗称“带货”。2023年8月,陈某在中间人的介绍下,给姚某借款6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姚某还款部分本金后,便不再按照合同约定归还本金及利息,陈某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姚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陈某多次索要未果,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约谈姚某,均以目前资金紧张,没钱偿还欠款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随即对案件进行了更为全面深入的分析,了解到姚某名下的电子贸易公司经常在抖音平台带货,其在抖音绑定的账户内可能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立即行动,学习了解抖音平台相关查、冻、扣的操作流程,第一时间制作相关法律文书邮寄至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执行干警得到反馈,姚某及其名下的电子贸易公司在抖音账户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避免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执行干警迅速前往北京,经与抖音法务部沟通协调,该公司同意协助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姚某名下电子贸易公司在抖音账户内的资金50万元至石门法院执行款专户,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法官说法
互联网金融账户内的资金同样属于个人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被执行人上述财产。从事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机构,也有协助法院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义务。
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停留于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等传统类型财产的查控,而是会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利用互联网平台和资源,对被执行人潜在的新型财产线索充分挖掘。
本案的成功执结,拓展了财产查控的方向,精准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法官提醒,人无信不立,“网红”带货要承担起“流量”背后的责任,更要讲诚信有底线,自觉遵守法律。
▍信息来源:石门县人民法院